(1) 組織成員名單本屆薪酬委員成員如下:
職稱 | 姓名 | 性別 | 選任日期 | 主要經(學)歷 |
---|---|---|---|---|
委員擔任召集人 | 譚小廣 | 男 | 112.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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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丁惠敏 | 女 | 112.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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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林坤山 | 男 | 112.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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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組織規程: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2)本屆委員任期:112年10月15日至115年10月14日
(3)113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3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B/A】 | 備註 |
---|---|---|---|---|---|
召集人 | 譚小廣 | 3 | 0 | 100 | |
委員 | 林坤山 | 3 | 0 | 100 | |
委員 | 丁惠敏 | 3 | 0 | 100 |
會議日期 | 討論事由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於意見之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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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2/01 | 「112年度經理人年終獎金發放提案」暨「113年度董事與經理人薪資案 」 | 委員會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同意通過 |
113/02/26 | 訂定113年現金增資員工認股辦法 | 委員會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同意通過 |
113/07/26 | 發放112年度員工酬勞之經理人案 | 委員會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同意通過 |
薪酬委員會績效評核自評項目包含下述四大面向(共14項指標),評量結果如下表:
評量結果顯示委員們對於各項指標運作之成效,均為正面評價。
評估週期 | 評估時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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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執行一次 |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 薪酬委員會成員每年執行一次內部績效評估 | 薪酬委員會成員自評 |
薪酬委員會運作績效自評項目包含下列四大面向: 1. 對公司營運的參與度 2. 薪酬委員會職責認知 3.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4. 功能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
說明:本公司於112年1月完成薪酬委員會運作績效與成員自我評估, 並於113年2月26日向董事會報告112年度薪酬委員會績效或自我評估之結果。 並於113年3月30日前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本次評核結果均有達成主管機關建構之績效自評項目。
(1)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1) 組織成員名單本屆審計委員成員如下:
職稱 | 姓名 | 性別 | 選任日期 | 主要經(學)歷 |
---|---|---|---|---|
委員擔任召集人 | 丁惠敏 | 女 | 112.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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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林坤山 | 男 | 112.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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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譚小廣 | 男 | 112.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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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組織規程:
(3) 113年度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主要溝通事項摘要:
日期 | 出席人員 | 議案內容 | 溝通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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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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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經審計委員會審閱,獨立董事均無反對意見或其他指示。 |
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 | 審計委員會通過後,提報董事會議決。 | ||
113/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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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經審計委員會審閱,獨立董事均無反對意見或其他指示。 |
113/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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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經審計委員會審閱,獨立董事均無反對意見或其他指示。 |
113/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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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經審計委員會審閱,獨立董事均無反對意見或其他指示。 |
「114 年度稽核計畫」 | 審計委員會通過後,提報董事會議決。 |
(4) 113年度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主要溝通事項摘要:
日期 | 出席人員 | 議案內容 | 溝通結果 |
---|---|---|---|
113/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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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提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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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通過後,提報董事會 議決。 |
113/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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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第一季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提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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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通過後,提報董事會 議決。 |
113/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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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第二季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提請審議
|
審計委員會通過後,提報董事會 議決。 |
113/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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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第三季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提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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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通過後,提報董事會 議決。 |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對於委辦事項及其本身有直接或間接利害關係者已迴避。本公司每年均透過「審計委員會」評核會計師之資格及獨立性。本公司係依據簽證會計師每年提供之「獨立性聲明書」,並參照會計師法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號「正直、公正客觀及獨立性」之內容,制定會計師評核項目如下,評核結果尚無發現違反獨立性之情事,且簽證會計師之輪替亦遵守相關規定辦理。
評估項目 | 評估結果 |
---|---|
委任會計師與本公司是否無直接或間接重大財務利害關係。 | 符合 |
委任會計師與本公司是否無任何不適當利害關係。 | 符合 |
委任會計師是否無於執業前二年內服務於本公司(若是,不得查核簽證提供本公司之 財務報表服務。) | 符合 |
是否無委任會計師本人名義為他人使用情況。 | 符合 |
委任會計師及審計服務小組成員是否無握有本公司之股份。 | 符合 |
委任會計師與本公司是否無金錢借貸之情事。 | 符合 |
委任會計師與本公司是否無有共同投資或分享利益之關係。 | 符合 |
委任會計師是否無兼任本公司之經常工作支領固定薪給或擔任董事。 | 符合 |
委任會計師是否無涉及本公司制定決策之管理職能。 | 符合 |
委任會計師是否無收取任何與業務有關之佣金。 | 符合 |
委任會計師是否無與本公司之負責人或經理人有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之關係。 | 符合 |
是否無擔任本公司財務報表查核簽證之主辦會計師服務已超過7年之情況。 | 符合 |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共三位委員組成,其中一位具有財務專業。本委員會每季定期於董事會前召開會議檢視公司內控制度及內部稽核之執行和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並與簽證會計師進行溝通及交流,以確實監督公司運作及風險控管,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主要職權與審議事項包含:
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第四屆委員任期:112 年 10 月 15 日至 115 年 10 月 14 日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B/A】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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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丁惠敏 | 5 | 0 | 100 | 召集人 |
獨立董事 | 林坤山 | 5 | 0 | 100 | |
獨立董事 | 譚小廣 | 5 | 0 | 100 |
日期 | 審計委員會重要決議事項 | 執行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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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2/01 | 1. 報告事項為113年度營運計畫及年度預算案報告 | 一致知悉報告案內容 |
113/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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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報董事會進行議決 |
113/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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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報董事會進行議決 |
113/07/26 | 1. 通過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提報董事會進行議決 |
113/10/28 |
|
提報董事會進行議決 |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核自評項目包含下述五大面向(共計21項指標),評量結果如下表。評量結果顯示委員們對於各項指標運作之效能,均為正面評價。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
每年執行一次 |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 審計委員會成員每年執行一次內部績效評估 | 審計委員會成員自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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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公司於113年1月完成審計委員會運作績效與成員自我評估,並於113年2月26日向 董事會報告112年度審計委員會績效或自我評估之結果。已於113年3月30日前上傳主管機關系統完成申報本次評核結果。 112年度審計委員會運作過程,皆按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議事程序及符合上述主管機關核定之績效指標完成。
(1) 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2)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